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5-04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7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
)的相关规定,依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至激励对象缴款期间,原 16 名
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最终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
名调整为 14 名,公司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2 万股调整
为 27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5 年 6 月 26 日
(二)授予价格:6.10 元/股
(三)授予人数:14 人
(四)授予数量:270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权益占授 获授权益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予总量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陈红伟 董事、总经理 60 22.22% 0.11%
董事、副总经理、财
胡文波 22 8.15% 0.04%
务总监
张明威 董事 40 14.81% 0.08%
楚义轩 董事 12 4.44% 0.02%
中高级管理人员等(10 人) 136 50.38% 0.26%
合计 270 100.00% 0.51%
说明:公司总股本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且授予日和解除限售日之间的
间隔为 12 个月。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 50%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出
具的《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5第 16-00002 号)
,截至 2025 年
权股价款合计人民币 16,470,000.00 元,其中本次新增股份计入股
本人民币 2,7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 万股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过户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55,000 2,700,000 6,05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7,249,346 527,249,346
总计 530,604,346 2,700,000 533,304,346
说明:公司变动前股本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数量 530,604,346 股,含暂未实施注销的 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董事会已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说明: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
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
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