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4 0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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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5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
梁金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员,推
进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
公司共同发展,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考核
指标科学、合理,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
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
核查,认为: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亦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
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2025 年 7 月修订)及其摘要、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2025 年 7 月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摘 要 》( 2025 年 7 月 修 订 ), 以 及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2025 年 7 月修订)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 年 7 月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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