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2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激励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