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
下统称“适用法律”),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励计划草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 32,200,000 份,行权价格为 6.65 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
情形,满足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不存在适用法律及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据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3)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
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的行权期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
下一个行权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
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将予以注销。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孙迎军 董事兼总裁 2,460,000 6.43% 0.33%
成世毅 高级副总裁 2,400,000 6.27% 0.32%
王云波 高级副总裁 1,600,000 4.18% 0.22%
付 强 高级副总裁 1,600,000 4.18% 0.22%
陈 晶 高级副总裁 660,000 1.72% 0.09%
陆 智 董事 1,000,000 2.61% 0.14%
文 平 财务负责人 500,000 1.31% 0.07%
董事兼董事会
马 琳 300,000 0.78% 0.04%
秘书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共【20】人)
预留部分 6,086,657 15.90% 0.82%
合计 38,286,657 100.00% 5.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的 10%。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8 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之一。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业绩考核指标增长率(A)
行权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且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且上
第一个行权期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
位值 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且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3%,且
第二个行权期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 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净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2%,且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且
第三个行权期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 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或净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3%,且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且
第四个行权期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
位值 位值
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指标
公司业绩考核 A≥Am 100%
指标增长率(A) An≤A<Am A/Am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A<An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下同);
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完成度的孰高者;因基期净利润为负数,净利润增长率计算采用绝对值
处理,计算公式为(本期金额-基期金额)÷基期金额绝对值;
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同行业指中证行业(2021)分类
“通信服务-通信设备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通信终端设备及组件”;对标企业包括鼎汉技术
(300011.SZ)、航天智装(300455.SZ)、世纪瑞尔(300150.SZ)、达华智能(002512.SZ);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
参照公司有关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
效完成情况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评价标准 B+及以上 B 及以下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0
各行权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
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
异的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 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之后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
并结合该名拟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基于审慎
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29 人调整为 28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0,686,657 份调
整为 38,286,657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34,600,000 份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
票。
三、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
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
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用该模型对拟首次授予的 32,200,000 份股
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算,最终价格以实际授予日收盘价为准);
个行权日的期限);
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
薄影响。
报告为准。
四、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和/或自筹资金,且资金来
源合法,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资
金由激励对象个人自筹。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7 月 23 日作为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200,000 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