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8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5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B)和称职(C),其对应的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分别
为 90%和 8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1.6890 万股,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6,396,112 股减少至 176,079,22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316,89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日的工作日 9:00-17:00)
编码:361022)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