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在职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B),对应
的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90%,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称职
(C),对应的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1.68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
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表所示:
应回购注销的
初始授予价 回购价格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注销原因
格(元/股) (元/股)
量(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8 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个人绩效评价结
务)骨干(3 人) 果为优秀(B)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个人绩效评价结
务)骨干(2 人) 果为称职(C)
合计 - 31.68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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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