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4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单位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或“华光环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国联”)
为其下属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56,916.00 万元,满足中设国联下属单位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运营稳定、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5-01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中设国联为其控股子公司肥城国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城国
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肥城支行”) 签订
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按持股比例 92.419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金额 2.7
亿元,借款期限为 15 年,借款将用于山东肥城王瓜店 100MW 农光互补项目的
项目建设。
近日,中设国联与工行肥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前中设国联
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2,2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中设国联为其
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37,203.238 万元,在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额度的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
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电气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负债率为 27.35%,2024 年全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0,770.92 元。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中设国联与工行肥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保证人(乙方):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
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
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第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
用)之日起生效。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按对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持
股比例 92.4194%为肥城国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肥城王瓜店 100MW 农光
互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
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的 92.419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5,535.97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97%。其中,公司已累计为汕头益
鑫提供担保 40,848.93 万元,为高州燃机提供担保 21,459.20 万元,中设国联为
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2,250.00 万元,国联环科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 30,977.84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