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5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刁志中、董事刘谦、云浪生、王爱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090,7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24%)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8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董事刘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90,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4%)。
董事云浪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3,7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0.01%)。
董事王爱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13,4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董事刘谦先生、云浪生先生、王爱华先生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
序号 股东姓名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
刁志中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刘谦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的股份及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云浪生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
权激励的股份及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王爱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及股权激励的股份。
(三)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
减持;
(四)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拟减持数
量和比例详见“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五)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六)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计划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控股股东
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七)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