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清研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清研环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701.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9.09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51,562.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9.39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1万股
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的时间
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 注
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38,800.00 37,133.06 /
注: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先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1014100040049894 178.58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1014100040050074 1.02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37010100103000958 3,014.21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37010100103000830 8.07
合计 3,201.88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现金管理的金额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37010100103000958 7,500.00
合计 7,500.00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
目”。截止2025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整体已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
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财
拟投入募集 尚需支付的 节余募集资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收益(扣除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 (1)-(2)-
金额(2) 手续费)
(1) 额(3) (3)+(4)
(4)
广东清研
高端环保
装备研发 27,133.06 17,095.68 3,683.03 664.50 7,018.85
与制造基
地项目
注: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7,018.85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
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求,在保障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遵循科学、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
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募投项目整体
现已竣工验收,后续项目部分区域的精装修工程,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需求,放缓了设备采购进度,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陆续以自有资金进行采购。
前提下,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
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
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018.85 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注销完成
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
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广东清
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对“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研环境将“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
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
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新岳 蔡柠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