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清研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清研环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701.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9.09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51,562.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9.39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1万股
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
项目名称
资 金 入金额
广东清研高端环保装备研发与制
造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8,800.00 37,133.06 27,095.6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9.39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7,216.3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7,755.15万元(含利息),主要用于现
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可持
续发展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川南页
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本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万元) 比例
合计 5,743.82 100.00%
资金1,000万元;二是公司向自贡正鼎提供借款4,743.82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提供
借款3,147.87万元,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1,595.95万元。公司将与自贡正鼎签署借款协
议,借款年利率4%,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额度可滚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
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借款方如违反约定,公司有
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借款本息。
为22.30%,投资回收期5.60年(不含建设期)。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表 》, 自 贡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出 具 的 环 评 批 复 ( 自 环 审 批
202377号)。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项目2号厂房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持股18%,四川神之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广东环美环保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持股3%,四川鼎图惠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5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3.22 421.17
负债总额 38.57 89.84
净资产 414.65 331.33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5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3.33 -84.09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向工业客户转型并拓展产业链
自贡正鼎67%的股权),本次通过自贡正鼎建设本项目,使公司能够快速切入页岩气
钻井废水处理领域,既符合公司从市政污水处理领域向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延伸的发展
战略,也有助于拓宽公司的客户群体和业务范围。本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领先
优势与人才优势,通过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装备,采用规模化生产经营,充分利用
本地资源,拓展西南油气田领域废水处理业务。
(2)满足川南页岩气开采业对钻井废水治理的迫切需求
我国油气自给率较低,2023 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 73%,天然气对外依存
度为 41%。《“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关键核
心技术”,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持续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投资力度。根据四
川省自然资源厅数据,截至 2019 年 11 月底,四川页岩气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达 1.19 万
亿 m?,占全国的三分之二。其中川南页岩气试验区页岩气 2019 年度新增探明地质储
量就达 7,409.71 亿 m?。
随着四川页岩气资源的不断开采利用,行业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但也带来了钻井
废水的产生量与日俱增,总量逐年增长的问题。因政策法规技术成本等各方面的制衡,
川内能处理钻井废水的企业有限,处置的设备设施严重不足,造成了目前本区域内的
页岩气钻井废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实际生产需要。本项目的建成,将填补自贡市页岩
气钻井废水处理设施的空白,满足川南地区页岩气开采业对钻井废水治理的需求。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本项目为页岩气采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
中的“工业‘三废’循环利用”,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发展项目。此外,国家及自贡市当地
政府也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如《中国制造2025》《〈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自贡市实施方案》《自贡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等,支持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
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在页岩气产业方面,加大页岩气利用项目建设力度,增强页
岩气就地转化能力,鼓励企业投资建设页岩气开发固体废弃物、返排液和水基钻井液
岩屑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大力发展产业链的战
略部署,符合当地政府政策的导向。
(2)公司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为项目提供可靠支撑
公司有着多年的废水处理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经验,掌握多项水资源处理领域
内的核心技术。同时,公司拥有国内一流技术团队,通过与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具备
从理论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的多种技术路线研究应用体系。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发
挥自有的高难度废水处理的技术优势,确保本项目技术水平的先进地位,从而为项目
的后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支撑与保障。
(3)经济效益分析
经公司测算,本项目建成逐年达产,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2.30%,投资回收期
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市场环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
定性因素的影响。
(四)项目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如“双碳”目标限产)导致西南地区油气田开采减速,存在油气田开采废水处理市
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将导致项目污水处理不足;另外招投标污水处理价格可能会有波动,存在污水处理价
格下降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应对措施:
过技术升级降低运营成本等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准备招投标材料并响应招投
标条款,多方获取污水来源,确保本项目能够满产运行。
提高项目收益。
(五)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
事项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公司进入页岩气钻井废水处理领域的有益探索,有
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和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
重要的支撑和保障,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
要性和可行性,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投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四)项目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中的风险,
或者其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都可能对项目的顺利
实施、产能消化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并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
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识别和管控。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应风险。
四、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治理规则全权办
理项目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新项目的议案》之日起,至该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并同意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
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专项存放本次项目的募
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发展战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
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以投资建设新
项目,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以投资建设
新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新岳 蔡柠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