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层会议室;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2 人,代表股份 1,687,886,33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8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71,133,9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7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689 人,代表股份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0 人,代表股份 116,752,53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76%。
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642,02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2828%;反对 45,19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889,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175%;反对 45,19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087%;弃权 66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7%。
持有“晶澳转债”的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