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5-04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
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待投入募
募投项目名称
号 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
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合计 133.29 68.50 64.79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北京四道口支行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北京宣武支行
序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司 分行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司 中银大厦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宣武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公司 中银大厦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公司 分行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程有限公司 分行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司 分行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分行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银大厦支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有限公司 中银大厦支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局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合计 519,642,831.41
—
注:公司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待投入募集资金差额主要是公司前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64.3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分别提前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3.75 亿元及 1.60 亿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金的公告》(临 2025-002 号)及 2025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25-035 号)
。
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归还
后,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29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期限
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资金将投入公司主营业
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
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投入公司主
营业务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29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
过55.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