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54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以邮件、
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员)、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前述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45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9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