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2 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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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60 元/股
   调整前 B 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13 港元/股
   调整后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53 元/股
   调整后 B 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5 港元/股
   A 股和 B 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7 月 2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
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报告书》。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
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0,692,107 股(其中 A 股股本 1,961,323,047 股,B
股股本 1,109,369,06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6,791,793 股(其中 A 股已回购股份
                        第 1 页 共 3 页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23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 年 7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5 日。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 A、B 股总股本分别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
下:
   公司本次 A 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上已回购股份 33,034,797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按总股本折算 A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68820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688209 元
/股=134,980,177.50 元/1,961,323,047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 A 股收盘价-0.0688209 元/股。
   公司本次 B 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上已回购股份 13,756,996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按总股本折算 B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69131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B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691319 元/股
=76,692,844.48 元/1,109,369,060 股(折合港币 0.07572 港元/股,港币:人民币=1: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第 2 页 共 3 页
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 7.60 元/股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 7.53 元
/股。(调整后的 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 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
金红利=7.60 元/股-0.0688209 元/股=7.53 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上述调整后,按照本次回购方案 A 股回购金额不低于 24,300 万元人民币,
且不超过 48,500 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 7.53 元/股测算,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
量为不低于 4,444.3773 万股且不超过 7,658.188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
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
  B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 3.13 港元/股调整为 3.05 港元/股。(调整后
的 B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 B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13 港
元/股-0.07572 港元/股=3.05 港元/股)(含本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上述调整后,按照本次回购方案 B 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 5,000 万港元且不
超过 10,000 万港元、回购价格上限 3.05 港元/股测算,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
低于 2,213.9398 万股且不超过 3,853.2841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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