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36,913.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41.75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1.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第 17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
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于 2023 年 3 月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嵊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及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
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将“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
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共计 4,348.86 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
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嵊州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向嵊州经济
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的资金;同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专户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目 嵊州支行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 中国建设银行
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嵊州支行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
化改造项目 嵊州支行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 中国建设银行 于 2023 年 12
动资金 嵊州支行 月 29 日注销
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 中国建设银行
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 嵊州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银行账号
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上述账户的注
销手续,并将结余本息合计 490.76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
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