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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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分别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5 月 6 日、6 月 2 日、7 月 4 日、
(公告编号:2022-017、034、039、042、045、048、050)。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9,727,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本次回购股份已
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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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对于回购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 9,853,787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剩余 9,873,788 股。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853,788 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前
期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剩余 20,000 股。
鉴于上述三年时间即将届满,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剩余 20,000 股不再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因而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0,000 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305,150 5.19 0 152,305,150 5.19
高管锁定股 152,305,150 5.19 0 152,305,150 5.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81,303,282 94.81 -20,000 2,781,283,282 94.81
合计 2,933,608,432 100.00 -20,000 2,933,588,432 100.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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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
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回
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中的 20,000 股股份。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
容;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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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