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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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六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依据《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