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2 0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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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5-04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32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5,320,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2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1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 1.42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0,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 1.42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52,000 元。
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六)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
  (七)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一)回购注销原因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
的处理方式”第二节第(二)项第 1 款规定,其已获授且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做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与解除限售条件”第二节第(三)项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4,100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公司 2024 年净利润未满足
业绩考核,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
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除此之外,因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不达标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592.00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 532.00 万股,预留授予 60.00 万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共计 632.00 万股。
  (三)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的原则”第一节第(二)项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同
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距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天数/365 天)。
  注 1: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
利率。
  注 2: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日),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
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
算;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以此类推。
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
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 1.50%计算。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2×(1+1.50%×452/365)=1.45 元/股(保
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资金使用期限不满一年,按照
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 1.50%计算。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2×(1+1.50%×117/365)=1.43 元/股(保
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预计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注销完成情况
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 1-00032
号)。
  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 日,新研股份已支付 94 名股权激励对
象回购注销款人民币 915.20 万元,扣除应支付授予对象利息支出 17.76 万元后
为 897.44 万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 632.00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 265.44
万元。本次减资均系货币减资,款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前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营业处开立的尾号 0531 人民币账户内汇至各股权激励对象。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5,645,923.00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办理完成。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126,720     2.01    -6,320,000    23,806,720         1.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1,839,203   97.99       0        1,471,839,203       98.41
  三、总股本      1,501,965,923   100     -6,320,000   1,495,645,923       100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
股份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会计师出具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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