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事项)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2 0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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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债券代码:1231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 2366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零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
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
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博汇
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者“发行人”
                           “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汇转债,债券代码:123156)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披露《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
通过全资子公司无锡极致液冷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器、数据中心机房及配套技
术服务、网络设备及服务等,用于开展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采购总金额预
计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博汇股份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
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对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发展前景的看好,博汇股份于近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拟通
过全资子公司无锡极致液冷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器、数据中心机房及配套技术
服务、网络设备及服务等,用于开展智能算力服务及相关业务,采购总金额预计
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
  公司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且不涉及负债,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达到净资产的 50%
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鑫蜂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B03FG5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史楠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02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三维智汇中心 4 幢 7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与信息安
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
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业互
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
及办公设备维修;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内
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出版物制作(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经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杭州鑫蜂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服务器、数据中心机房及配套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集群
组网服务、OTN 精品专网服务
  (二)用途:提供智算云服务
  (三)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四)标的所在地:无锡
  (五)标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
  (六)交付时间:预计 2025 年 7 月
  (七)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
  (二)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双方认可的方式。
  (三)支付期限:服务器、网络设备及集群组网服务采购合同的支付期限为: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且甲方全资股东博汇股份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 日内向乙
方支付第一期预付货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且甲方全资股东博汇股份的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 3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预付货款;本合同签订且经甲方全资股东博
汇股份的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后,甲方已支付的第一期及第二期预付货款转为正式
货款,且甲方应在博汇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货
款。数据中心机房及配套技术服务、OTN 精品专网服务采购合同的支付期限为:
开始正式计费后,按月付费。
  (四)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
立,经甲方全资股东博汇股份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以各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七)特殊约定:本合同经甲方全资股东博汇股份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若审议本合同的议案博汇股份股东大会未通过,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
项,乙方必须在博汇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2 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本次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涉及购置资产的其他事项安排
  公司购买服务器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智算云服务,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本次事项是公司的子公司无锡极致液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与公司主
营业务存在跨界风险,面临全新的挑战,未来经营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国际政策、行业及国内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加重了
市场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从事本业务的公司或公司的业务合作方需取得 IDC 运营资质,如该行政审
批流程延迟或合作方等相关单位未取得 IDC 运营资质,则可能导致一定风险。
此外,如行业监管政策后续收紧则可能对公司的运营资质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公司可能面临因人才储备不足、运营经验缺乏导致业务
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新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入具有丰富经
验和快速学习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及智算业务的实施,公司业务的开展可能需要占用更多
的营运资金,将导致公司未来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作为博汇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发
行人上述公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
事项)》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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