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6 月 1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本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
形。
(四)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授予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远发展,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439,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
成。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3.33-0.01=3.3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将上述 5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在本次授予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因此,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 名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人数的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根据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和授予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七、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