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彭庶瑶及王佑任(以下简称
“相关方”)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拟受让目标
公司部分股权,并对目标公司增资的方式持有目标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取得
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协议第15条约定:“自本协议签
署之日起的六个月为排他期。在排他期内,未经投资方同意,目标公司及其大股
东、总经理不得就出售目标公司控股权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提供相关资
料或签署任何文件。排他期届满,各方未就本次投资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的,本次
投资自动终止,但各方就延长排他期达成一致的除外。”上述事项详情见2025
年1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并与相关方就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商洽,但未能就本次投资事项达成最终共识,
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也未就延长排他期达成一致。故根据协议第15条约定,协
议已于2025年7月20日自动终止。公司已于2025年7月21日向目标公司及相关方发
函,函告2025年1月20日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已自动终止的事实。
由于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投资协议,亦未发生资金交易往来,因此本
次投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