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云南铜业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 4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指引第
六条所列主体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
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
起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
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特此说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