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话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陆晓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摩恩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本激励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
予人数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 3.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5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闲置生产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闲置生产设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
本,盘活公司低效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
致同意本次出售闲置生产设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闲置生产设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