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1 2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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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赛恩斯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已审议通过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
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具体
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拟新增的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安徽、山东建设新项目的投资需求,公司拟在原有
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
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总授信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含本数)。综合授
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
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交易、进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并购贷产品等)(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
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上述新增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以及担保额度在
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
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情况
  综合考虑到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新增加的公司与子公司
之间相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由于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拟新设子公司建设新项
目开展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
础上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灵活性。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
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
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三、本次新增担保/被担保对象的情况
  (一)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山东龙立化学”)
  山东龙立化学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筹建赛恩斯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拟投资规模预计 6 亿元(具体
以实际投入为准),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是为该项目建设做准备。
目前山东龙立化学暂未设立,相关事宜已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www.sse.com.cn)《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二)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铜陵龙瑞化学”)
  铜陵龙瑞化学为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拟定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00    100%
  铜陵龙瑞化学主要负责筹建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高纯硫化钠
项目,拟投资规模预计 2.1 亿元(具体以实际投入为准),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以
及担保额度,是为该项目建设做准备。目前铜陵龙瑞化学暂未设立,相关事宜已
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www.sse.com.cn)《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
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
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同
时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
生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及
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1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新增担保
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以及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新增担
保额度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系满足公
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
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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