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1 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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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
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动风险、收益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为提高闲置现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权益最大化,
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授权期限的任一时点内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在最高限制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
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营运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基本情况
  计划用于证券投资的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全部来自
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
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三、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证券投资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资亏损;
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度进行投资;
政策风险。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内证券投资的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
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
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七、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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