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额 4,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7,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注:本次公司向湖北宝昂提供共计 4,000 万元担保总额,其中沃格光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湖北宝昂公司提供的 3,000 万元担保有反担保,北京宝昂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宝昂提供的 1000
万元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注 1:此处担保总额 136,000 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
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84,500 万元。
注 2:湖北宝昂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84.31%。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子公司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宝昂”)申请银行授信总计提供
人民币 4000 万元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障湖北宝昂生产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或“公司”)新增为控股孙公司湖北宝昂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湖北宝昂控
股股东北京宝昂的其他少数股东湖北省嘉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间接持
有的湖北宝昂 49%的股份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为保障湖北宝昂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昂”)拟新增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宝昂
向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计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具体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次新增为湖北宝昂提供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 4,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的 担保余额占上 是否 是否
担保 被担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万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有反
方 保方
例 负债率 (万元) 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担保
沃格 湖北
光电 宝昂
北京 湖北
宝昂 宝昂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内部决策程序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生产经营业务提供不超过等值 418,8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或反
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
务及子公司购销等生产经营业务,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
请授信及生产经营业务提供不超过等值 439,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或反担保(此处
担保包含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用于包括但
不限于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以及供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保
理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及子公司购销等生产经营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有效期
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
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20)。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
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湖北宝昂是北京宝昂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宝昂 51%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刘启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6MA49N03L9U
成立时间 2020-12-29
注册地 天门市天门工业园江汉路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
经营范围
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
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0,017,599.31 796,168,729.10
主要财务指标(元) 负债总额 678,885,624.24 671,236,688.27
资产净额 131,131,975.07 124,932,040.83
营业收入 153,658,192.15 698,933,546.88
净利润 6,199,934.24 34,153,428.42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保证人:沃格光电
受信人:湖北宝昂
授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
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①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止。
②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1)签署人:
保证人:北京宝昂
受信人:湖北宝昂
授信人: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
(5)保证期间:
①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
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③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
之次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北京宝昂本次对湖北宝昂的担保是为了满足湖北宝昂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北京宝昂对湖北宝昂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
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湖北宝昂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前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亦经 2023 年、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系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
审议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
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为 136,000 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