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股份”或“公司”)于
告编号:2025-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18,755,767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7107%,非限售流通股)的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至真”)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司股份不超过 6,45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
自 2025 年 6 月 9 日(含)起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含),王晓君女士及蠡
湖 至 真 于 减 持 计 划 实施 期 间 通 过 集 中 竞 价交 易 的 方 式 累 计 减 持公 司 股份
下降至 7.9999%,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整数倍。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 1%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
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 2025 年 6 月 24 日(含)
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含)期间,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77,5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113%,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 17,225,267 股减少至 15,047,710 股,
合计持股比例由 7.9999%减少至 6.9886%,股东权益变动再次达到 1%的整数倍。
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蠡湖至真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晓君
(一)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二)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 170 号洛江供水调度中心大楼三
住所
楼
相关股东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含)起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
(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权益变动时间及 股份 2,177,5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113%,其合计持有的公
过程 司股份数量从 17,225,267 股减少至 15,047,710 股,合计持
股比例由 7.9999%减少至 6.9886%,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
整数倍。
股票简称 蠡湖股份 股票代码 300694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17.7557 1.0113
合 计 217.7557 1.011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22.5267 7.9999 1504.7710 6.988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2.5267 7.9999 1504.7710 6.98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已作出的承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以下简称“预
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18,755,767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8.7107%,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的股东王晓君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59,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4,306,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00%)。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
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是□ 否?
管理办法》等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 否?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王晓君女士和蠡湖至真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
订)》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
求。
(二)王晓君女士及蠡湖至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公
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王晓君女士、蠡湖至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