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朗磁塑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 号)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75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8,3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31,966,62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7.40%,涉及股东为时乾中。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 6 个月
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价格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时乾中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锁定期延长的承诺,故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自
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
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8,300 万股。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 7,000 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 8,548.30 万股,
股东时乾中持有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40%。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
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满后两年内,将根据自身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可能减持公司股份。
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如本
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未按
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
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966,62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 量
例
- 合计 31,966,620 37.40% 31,966,62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1,966,620 -31,966,62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3,516,380 +31,966,620 85,483,000
股份合计 85,483,000 85,483,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朗磁塑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