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于近日知
悉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德科创”)部分银行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账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该账户被冻结余额(元)
山西同德
建设银行河
曲支行
有限公司
山西同德 交通银行股
有限公司 忻州营业部
山西同德 中国邮政储
有限公司 河曲县支行
同德科创
中国银行河
曲支行
公司
合计 87,000,000.00 10,919,328.54
上述公司建设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及同德科创中国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
户尚被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因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租赁”)合同纠
纷,华通租赁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正积极跟进、核查本事项,
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已与华通租赁积极协商和解,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妥善
处理双方纠纷,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至正常
状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银行账户合计被冻结资金人民币 10,919,328.54 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5.82%。根据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766.18 万元,报
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1,531.45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
续保持正向流入,具备良好的现金流保障。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被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
中占比较低,公司日常资金结算及安排正常有序,有效保障了公司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需求。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未因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持续正向经营现金流状况,以及资产结构和资金安排,公司认为上
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稳
定。公司认为,本次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整
体经营状况稳定。同时,本次冻结不涉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亦未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冻结,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