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 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1 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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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6,950,00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无法预计
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的受理申请(2025)沪 0107 民初 600 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阮善越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上海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与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签署了《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谷穗(湖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关于上海致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转协议”),约定原
告将持有的上海致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致宇公司”)20.41%股权全部以人民
币 55,000,000 元出售给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约定
了附条件付款,付款分为二期,约定了违约责任。
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至此,付
款条件已全部达成,但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完成第
一笔转让款的支付后,并未按照约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剩余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26,950,000 元。截止起诉当日,原告仍未收到任何
款项。
  (二)诉讼请求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并依协议要求
被告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转让款 3%的违约金。
  阮善越为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应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公司将通过合法渠道主张
公司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因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
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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