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9 0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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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公司业务扩展需要,公司拟新增部分经营范围,变更前后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一)本次变更前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电脑软硬件、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
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从事集成电路
设计;从事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生
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玩具类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从事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自有技
术的转让及授权;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
是: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
  (二)本次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电脑软硬件、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
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从事集成电路
设计;从事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生
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玩具类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从事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自有技
术的转让及授权;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云计算设备制
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备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
目是: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因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原《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
议事规则,委员会职责新增ESG管理相关内容,委员会成员不变。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
和《公司章程(2025年7月)》。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办理上述事项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情况为准。
     三、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度”)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
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制定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能生效,《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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