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事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3.0950 万股。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