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
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1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104.4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湖北兴福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5第 0001 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 截至2025年5 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资金金额 月末累计投入 金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比例
级氨气项目
合计 155,590.50 107,104.44 35,992.06 33.60%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 2025 年 5 月已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并在 2025 年 6 月完成置
换的金额。
二、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一)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原计划实施的“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将拟投入“电
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30,971.23 万元调减至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主要业务的战略布局进度,进一步抢
占市场份额,资金优先保障产能扩建和业务布局的考虑,公司拟终止以募集资金
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
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
目。
(二)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原计划实施的“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
总额为 57,099.05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55,030.97 万元。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兴福增资 5 亿元、借款 5,030.97 万元
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15,711.75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 28.55%。为抢抓市场机遇,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等因素,公司拟对“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追加投资 22,239.22
万元,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增电子级硫酸产能的产品品质及稳定性、保障项目顺
利推进,同时通过追加电力供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设施等公共辅助工程
及相关关键设备的投入,从而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快速提高产能奠定基础,以快速
响应市场及下游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公司拟将
原计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18,799.86 万元(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用于“4 万吨/年超高纯电
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募投项目之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未涉及实施
新项目,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电子化学品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
“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增加至 73,830.83 万元。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金额
合计 146,858.49 107,104.44
三、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原因
公司“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相对较慢且投资金额均
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同时,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主要
业务的战略布局进度,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资金优先保障产能扩建和业务布局
的考虑,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调整为全部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二)调整“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总额并将原计
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4 万吨/年超高
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的原因
首先,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晶圆厂和新产线的陆续投产以及集成电路行
业国产化率的不断提升,集成电路行业对境内湿电子化学品需求保持了较快的增
长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现有及规划的电子级硫酸产能已无法满足下游客户迅
速增长的产品需求。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产能缺口,公司计划在现有募投项
目建设的 3 万吨/年电子级硫酸产能基础上,对公共辅助工程及关键设备进行前
瞻性投资,从而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快速提升产能奠定基础,以快速响应市场及下
游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其次,公司对现有募投项目电子级硫酸产线公共辅助工程及关键设备进行前
瞻性投资可以有效避免未来产能扩张中的重复投资问题,有利于降低公司长期运
营成本,保障公司产能扩张的连贯性与高效性。
再次,公司通过对项目部分关键设备提档升级,配备更先进、更精密、更自
动化的生产设备,提升电子级硫酸产品的纯度、颗粒度含量控制水平及产品质量
的稳定性是公司进军高端市场的必然选择。
此外,随着上海化工区其他工厂的陆续搬入,上海化工区自来水量日益紧张,
已无法满足本项目超纯水原水制备所需的自来水用量。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
长期稳定运行,公司需自建工业水制备自来水系统,以满足生产过程中对超纯水
的需求。该系统的建设涉及水处理设备采购、管道铺设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
追加投入资金。
最后,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和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如按原计划对原有募投项目投资的同时以自有资金对“4 万
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追加投资将会导致公司整体资金状况更加
紧张。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主要业务的战略布局
进度,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资金优先保障产能扩建和业务布局的考虑,计划终
止以募集资金对“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并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
的募集资金 18,799.8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
更用于“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
综上,公司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调整“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总额并将原计划投入“电
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4 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
项目(上海)”建设系基于对电子级硫酸产品未来市场需求的研判,并从产能建
设整体规划的经济性、避免在产能扩张中出现重复投资、降低长期运营成本、进
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及稳定性和应对外部条件变化、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和提升公司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的角度考虑所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4万吨
/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投资总额,并以原计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
建设系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业务发展规划、研发需求、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以及后
续建设需要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
业务发展战略,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时,
对“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进行追加投资,并将原计划投入
“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8,799.8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
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
建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
作出的优化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充分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
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以募集资金投入系基于公司业务
发展规划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电
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不再作为募投项目。
公司“4万吨/年超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增加项目投资总额,并将
原计划投入“电子化学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4万吨/年超
高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上海)”建设系基于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和
提升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