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9 0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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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及广东
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分别不超过80,000
万元、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分别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科士达
新能源与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本
金限额分别为10,000万元、10,000万元。
  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之日起三年。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
(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
三年。
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120,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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