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8 19: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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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该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实际
回购的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或传
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楼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电话:0755-23651888
   联系传真:0755-23652166
   电子邮箱:ir@rainbowcn.com
   联系人:罗曾琪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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