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8 19: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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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届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以专人
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曹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财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
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
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
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集中办公的效率和满足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的需求,公司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区域地块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
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约9.5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研
发、办公及其他配套,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公司实施
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
资54,747.56万元已经审议,本项目需新增投资不超过25,252.4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前期建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
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能更好地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用于
购买深圳市光明区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前期建设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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