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8 18:06: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 日、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27.72 元/股(含)的价
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回购方案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 日、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5-040)、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
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号楼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30-12:00、13:30-17:00;以邮寄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时空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