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8 1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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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7月
会议于2025年07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
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
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业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贸易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
信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授信要素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上述授信业务额度使用
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
投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
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00万元(最终业务额度以
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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