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即时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家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
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构建利益命运共同体,增强员工激励
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制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规
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