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 路维光电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8 0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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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1,903.76万元向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科技”)提供无息借款以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
膜版扩产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6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
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借款手续办理
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
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26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
    产项目
          合计          71,685.03     61,500.00     60,715.56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
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31,903.76万元向路维科技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半导体及高精
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6年,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
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2日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法定代表人:肖青
  (7)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光刻掩膜版的生
产;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以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路维科技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
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的建设,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项目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路维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
可控。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实际资金需求
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路维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路维科技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
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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