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7
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8.00万股,
授予价格为9.87元/股。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