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7 月 17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 6-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8.8154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的
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冰冰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91,778,205 99.9024 408,320 0.0829 72,040 0.014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超募资金永久 1,613 20 0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姚佳、乔诗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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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