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7 18:07: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
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委员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
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
人的人选;
 (四) 对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
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
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本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
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人选。
 董事会对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本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本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的选任程序:
 (一) 本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人选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本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负责人人选;
 (五) 召集本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
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质量保证、环境健康安全
负责人之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
和相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对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本委员会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长、总
经理确定人选后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董事会、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集本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本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
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
等书面形式发出,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事后补送书面通知。
 第十四条 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本委员会会议
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并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本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方式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传
签等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本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位委员有一票表
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反对意见的,应将投反对票
委员的意见存档。
 第十七条 本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责范围的,应以书面形式提
请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
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本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本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工作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
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或本工作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科亿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