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478,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其中 478,788 股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勇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赵勇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78,788股
持股比例 0.1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78,78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赵勇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19,6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9,6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8 月 9 日~2025 年 11 月 8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
拟减持股份来源
转增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发行(IPO)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之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赵勇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
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赵勇先生根据其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系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赵勇先
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