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科技: 南网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7 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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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350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6 月 27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64,7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1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234,50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     分配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网能创股权
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智芯微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350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350 元,待个人(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
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
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
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1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
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
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
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15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
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
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
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35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127733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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