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4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的议案》,公司拟对“年产 5 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时间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0 号)同意,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2,300,884 股,发行价格为 4.52 元/股,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49,999,995.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921,981.96 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8,078,013.7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验证,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26
号)。
二、募投项目及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实施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预计募集
序 投资 实际募集 6 月 30 日累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 项目实施情况
号 总额 资金净额 计投入募集
金额
资金金额
年产 5 万吨肉 项目土建部分已
制品数字智能 竣工验收,正在
产业基地建设 进行厂房装修及
项目 设备采购、安装
金字冷冻食品
城有限公司数 项目经股东大会
字智能化立体 审议终止
冷库项目
合计 109,150 105,000 103,808 41,894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根据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
“年产 5 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受施工进度、采购进口设
备及政府部门审批流程等影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4 月
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最大化,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经审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客观
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
调整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此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经核查,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客观情况作
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
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