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7 0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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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6月27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并于2025年0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对
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0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23.20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754,077,048.00股
减少至1,754,021,04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54,077,048.00元降低
至1,754,021,048.00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
方式如下:
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到达地邮戳时间
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
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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