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8月5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
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楼会议室三。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
非累积投票提案
√需逐项表决,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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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议案 1.00、2.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
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2)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
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
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以便登记确认。
(4)来信请寄: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
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31100,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
样。
(5)邮件请发送至:zhouf@shunyuwater.com
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联系人:周樊
(2)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3)传真:0551-66318181转8021
(4)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
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兹委托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邓帮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选举李广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义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沈先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侯红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选举罗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贺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需逐项表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决,作为投
制度的议案》 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6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中,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仅限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 是否提交委托书 □ 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