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7 0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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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4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5-038)。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7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 1000 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2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42,108,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8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229,447,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53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660,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8%。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49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14,117,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1%。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
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41,729,7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8,7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04%;反对 141,2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弃权 237,0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1,334,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1,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43,9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38%;反对 332,0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0%;弃权 441,0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2%。
  表决结果:同意 241,538,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47,9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88%;反对 332,0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0%;弃权 237,0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表决结果:同意 241,528,5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3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37,5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52%;反对 332,1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8%;弃权 247,3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1%。
  表决结果:同意 241,538,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47,8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81%;反对 332,1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8%;弃权 237,0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表决结果:同意 241,496,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7,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5,8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06%;反对 374,1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3%;弃权 237,0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1%。
  表决结果:同意 241,683,1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92,1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03%;反对 22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5%;弃权 199,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2%。
  表决结果:同意 241,675,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4,0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84,9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93%;反对 188,0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0%;弃权 244,0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7%。
  表决结果:同意 241,653,2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1,3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62,2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85%;反对 183,44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4%;弃权 271,34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1%。
  表决结果:同意 241,729,6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8,67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97%;反对 178,880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弃权 199,5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2%。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庆昇、郭波、李妮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①选举郑庆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13,3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0783%,郑庆昇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22,397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433%。
  ②选举郭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23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9228%,郭波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245,801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57%。
  ③选举李妮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966,8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2243%,李妮莎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975,817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468%。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Xiaomao Xiao、Tianwen Tony Cai、蒋之欣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
  ①选举 Xiaomao Xiao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36,8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0880%,Xiaomao Xiao 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45,898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98%。
  ②选举 Tianwen Tony Cai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36,8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0880%,Tianwen Tony Cai 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45,889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98%。
  ③选举蒋之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2,637,4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0883%,蒋之欣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4,646,498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4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哲丹、郝岩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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