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4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 103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
事 5 人,董事王力波、王枫、董南雁、杨冠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杨延安董事
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及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丽荣女士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期即将
达到 6 年,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杨丽荣女士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丽荣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尽职尽责履行职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一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李永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其担任并接替杨
丽荣女士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永宁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独立董事李永宁先生就任前,独立董事杨丽荣女
士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
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对外
投资的公告》(2025-02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中心会议室-1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2025-02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李永宁先生简历
李永宁,男,1963 年 3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5 年至 2019 年任西
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7 年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带
头人,导师组组长;2012 年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西部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博士研究生导师;2024 年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永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
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